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死亡后妻子有生活费吗?

我老公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了,家里的经济来源一直靠他,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其他收入。现在我很担心以后的生活,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妻子能不能拿到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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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扶养人生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死亡,其妻子是否能获得生活费(即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因为受害人的死亡或失去劳动能力,导致原本依靠他生活的人没了生活来源,那么加害人就要给予一定的费用来保障这些人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对于妻子而言,如果妻子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就可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的条件通常是:妻子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比如妻子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工作,没有退休金、养老金等其他收入。但如果妻子有劳动能力且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般就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所以,要确定妻子是否能获得生活费,关键在于判断妻子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扶养人范畴。如果符合条件,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可以依法主张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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