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还有监护权吗?

我和老公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我心里一直犯嘀咕,虽然孩子跟着他爸生活,可我还是孩子的妈啊,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有监护孩子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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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进行生活照料、教育等直接抚养的权利和义务;而监护权则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表明,监护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以及抚养权的归属而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即便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依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监护权包括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管理孩子的财产、代理孩子进行民事活动等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如果涉及到孩子的重大医疗决策、财产处分等事项,女方作为监护人依然有权参与并发表意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出现了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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