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有哪些案例?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影响家庭和谐与个人权益的问题,当家庭暴力发生且无法调和时,离婚往往成为受暴方的选择。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一:李某与张某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张某经常因一些小事对李某进行打骂。李某多次报警,警方也有出警记录。后来李某实在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上,考虑到张某的过错行为,适当倾向于李某,给予李某较多的财产份额。 案例二:王某和赵某结婚后,赵某有酗酒的习惯,醉酒后就对王某实施暴力。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证据,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对王某实施暴力、威胁、骚扰等行为。在离婚判决时,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王某,赵某需支付抚养费。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当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实施暴力的一方通常被认定为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对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家庭暴力的情形下,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将抚养权判给未实施暴力的一方。 如果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照片、视频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