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时嫁妆怎么算?
我和对象没办理结婚登记,现在打算分开。结婚时我家陪送了不少嫁妆,有家电、家具啥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登记结婚又要分开的情况下,这些嫁妆到底该怎么算,是归我还是双方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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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因为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才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对于嫁妆的归属问题,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嫁妆通常是女方家庭在女方出嫁时给予女方的财物,一般可以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判断嫁妆的归属要依据不同情况。 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确定结婚意向之后、共同生活之前,女方家庭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这些嫁妆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女方家庭将嫁妆赠与女方,女方接受,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嫁妆的所有权归女方。 如果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嫁妆的使用、管理等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某些嫁妆为双方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若没有约定,且能证明嫁妆是女方家庭出资购买并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在分开时,女方有权要求取回这些嫁妆。 如果在共同生活中,嫁妆已经消耗、损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原状返还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等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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