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开车门时驾驶员未尽到提醒义务有哪些违法条款?
我开车拉着朋友,停车后朋友开车门时没注意后方,差点撞到人。我当时也没提醒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作为驾驶员有没有违法,相关的违法条款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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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乘车人开车门时,驾驶员若未尽到提醒义务,在法律层面是存在一定责任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对车内乘客的行为有一定的管理和提醒责任,要保障乘车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里的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就包含了对乘车人可能出现的危险行为进行必要提醒。当驾驶员搭载乘客停车后,乘车人开车门的行为可能会对周围的行人、非机动车等造成安全威胁,如果驾驶员明知这种潜在危险却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就属于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也明确指出,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虽然此条款直接约束的是乘车人开关车门的行为,但驾驶员有义务确保乘客遵守这些规定。如果驾驶员没有提醒乘车人注意这些事项,导致车门开启时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员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因为乘车人开车门导致事故发生,而驾驶员未尽提醒义务,交警在认定责任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例如,若事故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驾驶员可能需要与乘车人一起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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