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我最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了解到这套房子的原业主拖欠了物业费。我担心这会影响房屋过户,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如果可以过户,后续物业费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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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的房屋是可以过户的。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过户的条件,买卖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也就是说,房屋的过户主要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而物业费的缴纳则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 其次,买受人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比如,小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原业主拖欠了之前的物业费,那么小明没有义务去支付原业主拖欠的那部分物业费,小明只需要承担房屋交付后产生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要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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