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赔偿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撞伤人会怎么判?
我前几天喝了酒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人。现在我特别后悔,也积极对伤者进行了赔偿。我想知道在我积极赔偿的这个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我的罪呢?我很担心自己会面临严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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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醉酒驾驶撞伤人这一行为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 首先,醉酒驾驶本身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也就是说,只要达到这个酒精含量标准,即便没有发生事故,也会构成此罪。 而当醉酒驾驶撞伤人时,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积极赔偿这一情节,它在量刑时是会被考虑的。积极赔偿伤者损失,取得伤者或其家属的谅解,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积极赔偿且情节不是特别严重,有可能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由于积极赔偿等情节,可能会判处两年或者更轻的刑罚。但这并不意味着积极赔偿就一定会免除刑事处罚,具体的判决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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