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诉讼期限期间是多长时间?
我借了一笔钱给朋友,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已经过了还款日期一段时间了,朋友还没还钱。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去法院起诉他追讨这笔钱的有效时间是多久,也就是主债权的诉讼期限是多长,免得超过时间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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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诉讼期限,在法律上一般称为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你不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债权,之后再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例说明,如果你的朋友向你借钱,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期后你朋友没有还钱,从这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你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朋友还钱。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你的朋友催过款,或者你朋友承诺会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另外,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并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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