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主责撞了汽车,受伤后该如何赔偿?


在电动车主责撞了汽车且自身受伤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 首先,从责任划分角度来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此次事故中电动车主承担主要责任,意味着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较大的过错,但汽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次要责任。一般而言,在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情况下,常见的责任比例划分是电动车主承担70% - 90%的责任,汽车一方承担10% - 30%的责任,但具体比例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认定。 接下来是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汽车的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电动车主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例如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等。 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则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比如电动车主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交强险在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了1.8万元,剩余的8.2万元,如果按照电动车主承担70%责任,汽车一方承担30%责任来划分,那么电动车主自己需要承担8.2万×70% = 5.74万元,汽车一方需要承担8.2万×30% = 2.46万元。如果汽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这2.46万元通常由商业三者险来赔付,若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则由汽车车主自行承担。 电动车主在向汽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