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有什么区别?

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公司说给我经济补偿,可我听朋友说还有赔偿这回事。我不太清楚经济补偿和赔偿到底有啥区别,也不知道自己该拿到哪种。想问问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该怎么判断公司给我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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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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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在性质、适用情形、计算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它们各自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它是基于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而赔偿则是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费用。 从适用情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当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计算标准上,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金则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例如,若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是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0000元。 总之,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的合理补偿,而赔偿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准确判断自己应获得的是经济补偿还是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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