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卖房人不回来过户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合同也签了,现在到了过户的时候,卖房的人却不回来配合过户。我催了他好几次,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担心他是不是反悔不想卖了,或者有其他的想法。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他配合过户,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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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卖房人不回来配合过户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过户是房屋买卖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从法律概念来讲,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只有完成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就像买了一辆车,只有把车的登记名字改成自己的,这辆车才完全属于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查看您与卖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里面通常会约定过户的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卖房人不回来过户,他就属于违约行为。 您可以先尝试与卖房人进行沟通协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向他说明合同的约定和他的义务,要求他按照合同约定回来配合过户。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卖房人发送书面的催告函。催告函要明确指出他的违约行为,要求他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回来办理过户手续,并告知他如果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催告函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催告函”字样,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如果卖房人仍然拒绝配合过户,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催告函等,来证明您的主张。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卖房人违约,会判决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可能要求他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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