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对高利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我怀疑是高利贷。现在我想向经侦大队报案,可又不清楚他们对于高利贷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很想知道达到什么条件经侦大队才会立案,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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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经侦大队高利贷立案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高利贷的概念。高利贷其实就是指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所收取的利息明显高于正常市场水平的借贷行为。正常情况下,合法的民间借贷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过高的利息就不被法律认可了。 经侦大队对于高利贷的立案,一般和“非法放贷”的情况相关。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放贷。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而对于“情节严重”,《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量化标准。如果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此外,如果实际年利率超过36%,并且同时具备一些加重情节,比如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当符合上述相关条件时,经侦大队就会按照规定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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