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我借了一笔钱,感觉利息高得离谱,怀疑是高利贷。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又不清楚高利贷立案得满足啥条件。我就想知道这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到底是什么,好判断自己这情况能不能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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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我国,高利贷立案通常必须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条件: 首先,要存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的行为。这就是说,放贷人把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那里贷来的钱,再转手以更高的利息借给别人,从中赚取利息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其次,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具体而言,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一般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10万元,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达到立案标准。这是为了防止对一些数额较小的情况过度干预,保证司法资源用在更严重的违法案件上。 最后,借贷利率要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当借贷利率超过这个标准时,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同时满足前面两个条件,就有可能满足高利贷立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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