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履行不能有什么效力?

我签了一份合同,结果现在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没办法履行合同义务了。我想知道这种履行不能的情况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力,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对合同的另一方又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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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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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不能是一个在合同法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履行不能所产生的效力。 首先,从合同解除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里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就是履行不能的一种典型情况。当出现这种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履行不能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因地震导致生产厂房坍塌,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并交付货物,此时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面分析。如果履行不能是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那么债务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债务人故意将用于交付的特定物毁损,导致无法履行交付义务,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就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再者,对于风险负担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风险负担的规则也很关键。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若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在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则由买受人承担。 最后,对于债权人的权利。当债务人履行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一份购买特定设备的合同,因债务人履行不能,导致债权人无法按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生产停滞损失等,只要在合理预见范围内,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赔偿。 总之,履行不能的效力是多方面的,不同的情形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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