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财产未立遗嘱是否要做公证关系证明?
家里老人去世了,没留下遗嘱。现在要处理老人的财产,听说得做公证关系证明,不太明白这是不是必须的。我想知道不做这个证明行不行,做的话又有啥作用,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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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去世且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关于是否要做公证关系证明,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做公证关系证明是为了确认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涉及到房产过户、银行存款支取等事项时,相关部门往往会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这是因为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能够降低相关部门的审查风险,保障财产转移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如果不做公证关系证明,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可以依据该判决来处理老人的财产。不过,诉讼程序相对较为复杂,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会更多。 总的来说,虽然做公证关系证明不是法定继承的必经程序,但在实际处理老人去世后的财产问题时,它是一种较为便捷、高效的方式,能帮助继承人顺利办理财产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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