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遗产归谁继承?
我和前夫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他突然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不知道在我们已经离婚的情况下,他的遗产该由谁来继承,我是否还有继承的权利?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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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遗产的继承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继承,通俗来讲,就是在一个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等会按照一定的规则,转移给其他人。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从法律层面看,此时双方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所以,在法定继承中,离婚后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是婚姻关系存续。例如,甲和乙离婚后,甲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乙就不能以配偶的身份参与甲的遗产分配。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情况就不同了。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即使夫妻已经离婚,被继承人仍然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遗产留给曾经的配偶。这种情况下,曾经的配偶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比如,丙和丁离婚后,丙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部分房产留给丁,那么丁就可以按照这份遗嘱继承该房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在法定继承里,双方相互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存在有效的遗嘱指定,离婚后的一方则可能获得遗产。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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