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我家里老人想立个遗嘱分配财产,不知道这遗嘱是不是一定要去公证才行。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要是不公证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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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老人的遗嘱不一定要进行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相应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遗嘱也有其优势。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的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在《民法典》施行前相对优先,但《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而是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所以,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遗嘱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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