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在世时将拆迁款给了女儿,其他人还有份吗?

我家老人把拆迁款在世的时候就给了女儿,我作为其他子女,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们还有没有权利分到这笔拆迁款,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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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人在世时将拆迁款给了女儿,其他人是否还有份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在这个事件中,老人把拆迁款给女儿的行为,如果符合赠与的条件,就属于赠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自主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并且是自愿将拆迁款给女儿,女儿也接受了,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一旦赠与行为有效,这笔拆迁款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女儿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其他人就不能再要求分割这笔拆迁款了。因为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不再属于老人可供分配的财产范围。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老人在赠与拆迁款时受到了胁迫、欺诈,或者老人当时已经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可能还有机会主张分割拆迁款。不过,主张赠与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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