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都给小儿子,大儿子如何争取继承权?
我家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小儿子,我作为大儿子心里很不平衡。我也尽了赡养义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争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继承份额,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办法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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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个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老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财产都给了小儿子,那么通常会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 不过,大儿子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大儿子能够证明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受胁迫、欺骗所立,或者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那么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另外,如果大儿子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大儿子可以收集自己赡养老人的相关证据,如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记录、支付医疗费用的凭证等,在继承纠纷中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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