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怎样的?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首先,我们来看看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人。 在主观方面,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是有意识地想要把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财物的占有。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等。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例如,会计利用自己掌管账目和资金的便利,私自挪用公款;或者采购人员虚报采购价格,骗取差价等。 接下来,我们说说贪污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刑法还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此外,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贪污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有明确的界定和严厉的处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国家机关的廉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