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满足什么要件会构成暴力取证罪?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对暴力取证罪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具备怎样的条件才会构成暴力取证罪呢?是行为上有什么特定表现,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暴力取证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暴力取证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要确定是否构成该罪,需要从多个方面的要件来判断。 首先是主体要件。暴力取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比如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查的警察、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等,只有这些具有特定司法职责的人员才可能成为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罪的主体明确限定为司法工作人员,这是因为只有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才可能涉及暴力取证的行为。 其次是主观要件。构成暴力取证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也就是说,司法工作人员是有意识地采用暴力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从证人那里获取证言。如果只是在工作中因为失误或者意外导致证人受伤等情况,而不是故意为了逼取证言,那就不构成此罪。 再者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暴力取证这种行为会对证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这种非法行为也破坏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取证秩序,影响了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这里的“暴力”包括肉刑、伤害、殴打等行为。例如,对证人进行捆绑、殴打、长时间不让休息等,以此逼迫证人提供证言。只要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了这种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就满足了客观方面的要件。 只有当同时满足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是故意逼取证人证言、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以及实施了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客观行为这四个要件时,才构成暴力取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