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具体情况。我身边有人在境外有存款,但没向有关部门申报,我就挺好奇,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为犯罪的呢?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构成到底包含哪些方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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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外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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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详细了解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主体要件。隐瞒境外存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在国家相关单位工作,并且履行一定公务职责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境外存款应当申报,却故意隐瞒不报。如果是因为确实不知道需要申报,或者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申报,那就不构成此罪。例如,某国家工作人员明明知道有申报境外存款的规定,但为了某种目的而故意不申报,这就符合主观故意的要件。 再者是客体要件。隐瞒境外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制度,也侵犯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国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申报境外存款,是为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状况的监督,防止出现腐败行为。同时,境外存款涉及外汇管理,不按规定申报也会破坏国家的外汇管理秩序。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和廉政制度规定都保障了这方面的管理秩序。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有明确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指折合人民币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折合人民币达到三十万元以上,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就可能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要件,才能认定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如实申报境外存款,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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