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时候会进行留置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刚被立案,不太清楚在立案这个节点,执法部门会不会直接对我采取留置措施。我很担心自己会突然被留置,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想知道立案和留置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在立案的时候通常会不会就进行留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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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立案时是否会进行留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立案和留置这两个法律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目的是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法律规定来看,立案和留置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也就是说,立案仅仅是启动了一个案件的调查程序,而留置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在立案的时候,如果没有满足上述留置的法定条件,一般是不会对当事人进行留置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随意对当事人进行留置。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立案的时候就一定会进行留置,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是否满足留置的法定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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