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也就是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下面从四个方面来介绍其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出入境有着严格管理规定,保障边境安全和正常的出入境秩序,而这种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比如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没权力制造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作;变造是用涂改、拼接等手段对真实证件进行加工改变 。 接着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所提供的必须是假的或无效的证件。不管这些伪造、变造的证件是行为人自己制作的,还是他人制作的,只要行为人向他人提供了,就可能构成此罪。要是行为人自己伪造、变造后又提供给他人,其伪造、变造行为还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两个罪形成牵连关系,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集团中成员分工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供集团使用,要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共犯论处。 再来说主体要件。此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犯罪。这意味着达到这个年龄且精神状态正常、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明知给别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会危害国家边境管理秩序,却还是故意为之。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有营利目的,但即便不是为了赚钱,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该行为,也不影响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伪造: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 变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已有的出入境证件进行制作改变。 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