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详细了解该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组织,都可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只要实施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并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只是因为疏忽或者误解而导致退税申报出现错误,并不具有故意骗取的目的,那么就不构成该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出口退税制度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破坏了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行,使国家遭受了财产损失。 最后是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如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等。“其他欺骗手段”则包括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的出口退税款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总之,只有当行为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时,才会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了解这些构成要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经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