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该罪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年满十六岁、精神和智力正常的人,都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其次是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犯罪人从一开始就是故意去通过威胁等手段来获取别人的钱财,如果没有这种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例如,甲误以为乙欠自己钱,去要求乙还钱,即便方式可能有些强硬,但因为没有非法占有乙财物的故意,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也就是说,这种犯罪行为不仅让被害人损失了钱财,还可能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比如,犯罪人以伤害被害人家人相威胁来索要钱财,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也危及了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最后是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常见的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等暴力行为相威胁,或者以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相要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综上所述,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