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详细了解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主体要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等单位组织,只要实施了符合该罪构成的行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比如,个人在街头摆摊销售盗版光盘,或者公司批量销售盗版书籍,都有可能涉及此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还希望通过销售这些物品来获取利润。如果只是不小心销售了侵权复制品,或者没有营利的目的,比如赠送侵权复制品,一般不构成此罪。例如,商家为了赚钱,明知进的货是盗版软件,还在店里售卖,这就符合主观要件。 然后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等。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著作权的管理秩序,同时也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盗版图书的销售,不仅影响了正版图书的市场销售,也侵害了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 最后是客观要件。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这里的销售包括批发、零售等各种形式。例如,某书店大量销售盗版小说,获利超过十万元,就可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总之,了解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经营和生活中避免触犯法律红线,保护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