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损害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首先,存在违法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商标权的行为,比如未经许可在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像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发生损害事实。这里的损害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包括无形的损害。物质损害比如因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权人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减少等。无形损害则表现为对商标声誉、品牌形象的破坏。例如,侵权商品质量较差,消费者会对该商标产生不良印象,影响商标的市场信誉。虽然无形损害较难用具体数字衡量,但它确实给商标权人带来了损失。 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比如,因为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侵权商品,导致商标权人自己商品的销量下滑,那么侵权行为和销量下滑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比如市场竞争、自身产品质量问题等,就不能认定是该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 最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商标权,仍然实施该行为,比如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故意仿冒他人知名商标。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在采购商品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采购了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进行销售。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