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犯罪吗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发现有人好像挪用公款弄了个小金库。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性质严不严重,就想问问,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到底犯不犯罪啊?要是犯罪的话,会怎么处罚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展开


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属于犯罪行为。 首先解释一下挪用公款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拿过来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情况。简单说,就是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把公家的钱用到个人事情上,而且达到一定条件就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挪用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还要从重处罚。 在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的情况里,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各省标准不一),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一万元至三万元(各省标准不一),超过3个月未还的,就会触犯挪用公款罪,会面临相应刑罚。具体判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量刑情节与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确定具体刑期。 总之,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