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达到多少钱可以立案?
我发现有人侵占了我的财物,但是不太清楚到底被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多少,才能去立案追究对方侵占罪的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金额标准,这样我才能确定是否要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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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具体数额规定。不过,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和参考部分地区的规定,一般认为侵占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作为侵占罪立案的一个参考标准。例如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稍低的地区,可能5000元左右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意味着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不是由公安机关主动立案侦查。所以当发现自己的财物被他人侵占,并且符合数额较大且对方拒不交还的情况时,被害人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以及具体的立案数额时,除了参考数额标准外,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侵占财物的手段、是否造成了其他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同时,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具体的认定和处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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