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被报案后可以撤销吗
我想了解一下挪用公款方面的法律情况。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挪用公款,已经被报案了。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报案之后还能不能撤销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有没有可能让这个案子不再继续下去。
展开


挪用公款被报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的。首先要明确,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这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就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依法展开调查和起诉程序,报案人通常没有直接权力要求撤案。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侵害的不仅仅是报案人的个人权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符合这些情况,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所以说,挪用公款被报案后,报案人不能随意撤销,但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案件走向。 相关概念: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追诉时效: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 特赦令: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命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