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两年后被辞退能获得什么补偿?


当员工工作两年后被辞退,能获得的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下面我们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工作两年被辞退,经济补偿为两个月工资。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工作两年被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获得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不过,要是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总之,员工工作两年后被辞退能获得的补偿,关键在于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规。劳动者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判断自己的情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