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改制时职工如何安置?
企业破产改制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在此过程中,职工安置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企业破产改制时职工安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常见方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职工的工资、社保以及相应的补偿金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法律保障职工能优先获得这些权益。
在职工安置方式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继续留用。如果企业只是部分改制,新的经营主体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继续留用部分职工,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当企业无法继续留用职工时,就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种是内部退养。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企业可以实行内部退养政策。在内部退养期间,企业会发放一定的生活费,并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直至退休。
此外,职工还可以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例如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支持等。
企业破产改制时,职工的安置方式多种多样,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在遇到企业破产改制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与企业沟通,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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