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按合同发工资,员工找公司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按照合同约定给我发工资。我现在想和公司解除合同,就是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经济补偿吗?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当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员工发放工资时,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合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公司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放工资。 若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没有按合同发工资,那么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该法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当公司没按合同发工资时,员工主动解除合同是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的。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没按合同发工资,员工找公司解除合同是有经济补偿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