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休假是否有补偿?
我在公司一直忙着工作,都没休过假。我想知道像我这样没休假的员工,公司会不会给补偿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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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员工没休假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所说的日工资收入,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例如,小李月工资为6525元,他日工资收入就是6525÷21.75 = 300元。如果他有5天年休假未休,单位应支付给他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就是300×5×300% = 4500元。 其次,关于休息日加班未安排补休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小张在周六加班了一天,公司事后没有安排他补休,小张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他200×2 = 400元的加班工资。 最后,对于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同时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比如,小王在国庆节当天加班,他的日工资是250元,那么公司要支付给他的加班工资就是250×3 = 750元。 综上所述,员工没休假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补偿的。员工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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