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等情况,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使用了符合规定的药品和接受了相应的治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为了弥补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额外的生活成本支出。 再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3个月,这3个月单位要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 还有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另外,对于构成伤残的职工,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最后,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职工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和不同标准,职工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