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


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也就是说,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那一天起,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呢?首先,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能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等。 其次,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能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最后,签订合同的程序要合法。双方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合理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