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新招了一批员工,其中有个别员工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我担心这样会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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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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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下面将从不同阶段为您详细说明用人单位应采取的措施。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只需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这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给双方一个短暂的适应期来签订合同。 其次,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这个时间段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若此时劳动者仍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关系会面临更严格的法律限制,并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当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若劳动者拒绝则及时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尽快补签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若劳动者仍拒绝则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避免出现满一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以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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