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开办费扣除有哪些问题?
我开了家新企业,目前还在开办阶段,有好多费用支出。听说这些开办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扣除,但不清楚具体怎么操作,扣除比例是多少,有什么条件限制,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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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开办费扣除是企业在税务处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开办费的概念。开办费指的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像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对于开办费的扣除,有两种处理方式供企业选择。第一种方式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第二种方式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这一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执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开办费的扣除方式。在选择时,要考虑企业的盈利预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例如,如果企业预计在开办初期盈利较少,那么选择分期摊销可能更有利,可以在未来盈利较多时多扣除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另外,企业在扣除开办费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果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企业能够及时提供,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总之,企业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开办费扣除的相关规定,合理降低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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