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时,准备合适的证据至关重要,它能帮助您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几种常见且重要的证据类型: 首先是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结婚证就属于书证的一种,是起诉离婚的基础证据。 其次,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很关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您可以收集相关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若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等能说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证据就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 财产方面的证据也不容忽视。要准备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车辆则要提供行驶证等。对于银行存款,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银行账户明细。在分割财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您要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比如您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等。而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经济状况不佳等也可以收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