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给别人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我前段时间借钱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多想就把钱转过去了。现在有点担心以后要是他不还钱,我没证据可咋办。我想知道借款给别人的时候,具体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才能在必要的时候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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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证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借款给他人是常见的行为。为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借款时需要保留的证据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借条或借款合同。这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借条应明确记载借款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条或借款合同就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它能清晰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转账记录。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这说明转账记录在证明借款事实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再者是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在借款过程中,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沟通记录也很关键。聊天记录中应包含借款的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信息,通话录音也应清晰明确这些内容。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具有证据效力。 此外,如果有证人见证借款过程,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证人应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的时间、地点、金额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证言可以为借贷关系提供额外的证明。 总之,借款给别人时,要尽可能全面地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在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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