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时要保留哪些证据?


当遭受家庭暴力时,保留有效的证据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在后续维权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证据类型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是报警记录。当遭受家暴时,及时报警是非常关键的。警方出警后会有相应的出警记录,其中会详细记载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以及现场状况等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报警记录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其次是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遭受家暴后,受害人应尽快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要求医院出具详细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受害人身体受到的伤害情况,包括受伤的部位、程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就属于书证范畴,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再者是证人证言。如果家暴发生时有其他人在场,比如邻居、朋友等,他们的证人证言也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描述所看到的家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另外,视听资料也很重要。例如,受害人可以通过手机等设备拍摄家暴现场的照片、视频,记录下家暴发生的过程、自己受伤的情况等。这些视听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家暴的事实。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视听资料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最后,家暴方的书面保证或悔过书也是证据。有些家暴方在实施家暴后可能会写下书面的保证或悔过书,承认自己的家暴行为。这些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其实施家暴的证据。总之,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全面地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