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不落实待遇,离职者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不落实待遇,离职者是有可能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结束。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一旦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落实相关待遇。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不仅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等款项。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公司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不落实待遇,您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款项。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不落实待遇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离职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