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库存商品和别人换原材料是按最高价格吗?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最近打算用库存商品和别的企业换原材料。但在价格方面拿不准,不知道是不是得按最高价格来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自己操作不当出问题,所以想问问这种以货换货的情况,是不是按最高价格确定交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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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用库存商品交换原材料的交易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对于这种交换的价格确定,通常并不按照最高价格来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是以公允价值来确定交易价格,而不是最高价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所以,用库存商品换原材料不是按最高价格来进行交易,而是要根据是否满足相应条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来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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