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执行情况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是在监狱里就一直劳动改造吗,有没有其他执行情 况?比如能不能在外面执行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有期徒刑的执行情况。
首先,关于执行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这里的其他执行场所,主要指未成年犯管教所。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会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当未成年犯年满18周岁,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其次,关于执行内容。犯罪分子在被执行有期徒刑期间,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是有期徒刑执行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劳动,让犯罪分子学会一技之长,同时培养他们的正确价值观和生活习惯,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再者,关于执行中的特殊情况。在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最后,关于监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 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雇佣关系出现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欠银行14000元还不上的话,究竟会面临哪些后果呢?
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判定?
收夫妻婚前财产违法吗
犯罪后没人起诉离婚吗?
一只眼睛视力不好该如何换驾照?
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包括税?
法定监护人是否需要证明?
没有过试用期公司无故炒人是否能赔钱?
破坏别人夫妻感情会有报应吗?
什么情况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临时工不买社保算违法吗
企业内部食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非户籍地参保吗?
异地办事处能否补办户口簿?
离婚协议书没有财产分割该怎么写?
为什么军人转业后容易离婚?
什么是分离式可转换债券?
轻伤被逮捕之后会怎么判刑?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