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偿?


在探讨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对于临牌过期这一情况,临时牌照是车辆正式牌照核发前的一种过渡凭证,临牌过期意味着车辆在形式上未按规定悬挂有效的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不过,临时牌照过期本身并不直接影响交强险的赔付。因为交强险的赔付主要是基于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的损失这一事实,而不是单纯依据车辆牌照的状态。 然而,醉驾则是一个关键因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在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强险对于财产损失是不予赔偿的,对于人身伤亡部分,保险公司只是先垫付抢救费用,最终还是要向醉酒驾驶者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当车辆临牌过期且驾驶人醉驾出险时,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交强险不会进行赔偿;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之后会向致害人即醉酒驾驶者进行追偿。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醉酒驾驶者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也提醒广大车主,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酒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