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后怎么赔偿?


首先,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后进行赔偿,我们要先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工伤赔偿,就是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方式。而伤残鉴定,是确定职工受伤程度、从而决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在赔偿流程方面,一般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医疗费,用于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定比例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眼睛工伤,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不同。比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可能会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可能会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等。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和赔偿项目组合。所以准确的伤残鉴定是获得合理赔偿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