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鄂州市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鄂州市工作时受了工伤,经鉴定为九级。现在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在鄂州市九级工伤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些赔偿都包含哪些项目,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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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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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州市,九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 除了上述主要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此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也都在赔偿范围内。医疗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支付。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需符合相关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九级工伤赔偿金额需综合各项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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