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在新房交房时,购房者通常需要缴纳多项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它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维修基金,这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一般来说,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 8%来计算。这笔费用由业主在交房时一次性缴纳,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物业费也是交房时需要缴纳的一项重要费用。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费的收取标准通常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来确定,一般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按月或按季度缴纳。在交房时,物业公司可能会要求业主预交一定期限的物业费,比如三个月或半年。 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如房屋面积差价。在交房时,房屋的实际测绘面积可能会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还有一些可能产生的费用,如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的初装费或开户费等,但这些费用并不是所有地区都要求缴纳,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开发商的规定来确定。总之,在交房前,购房者应该详细了解各项费用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