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工资标准是多少?
我是一名女职工,前不久流产了,现在还在休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工资该怎么算,标准是多少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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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期间的工资发放涉及到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这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工资的支付情况与女职工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有关。 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可以简单理解为,在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休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它相当于女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那么她能获得的生育津贴就是5000÷30×15 = 2500元。 如果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单位要按照女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在她流产休假期间照发工资。比如,女职工每月工资是60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那么单位就要支付她6000÷30×42 = 8400元的工资。 所以,女职工流产期间的工资标准要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来确定,并且与产假天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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